绿族中国网           一切为了绿色明天  

   
贵州温室气体排放新规印发 推进低碳经济转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 作者:lvzu | 发布时间: 2017-04-18 | 6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定《贵州省“十三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市(州)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制度。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标预测预警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落实资金保障。继续发挥应对气候变化省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重点示范工程、碳市场建设、低碳产品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及碳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各种资金来源,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广泛开展交流合作。继续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加强与省外、境外在气候变化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密切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举办区域性、国际性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交流活动,积极借鉴和学习国内各省市低碳技术和成功经验。支持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积极开展低碳领域交流与合作,推动招商投资项目低碳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专家委员会,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低碳产业联盟和社会团体,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鼓励依托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低碳组织等人力资源,建立贵州低碳领域高端智库,探索低碳发展新理念、新思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队伍建设,省、市(州)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重点行业配备专人负责。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低碳战略决策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教育厅)

  (六)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公众参与机制,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工程决策等领域,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