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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告1919网“低价倾销”:法律上胜出有点难
来源:法治周末 | 作者:lvzu | 发布时间: 2014-11-21 | 3320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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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一份来自天猫的“双11官方最全爆款清单”在白酒行业内流传。该份清单显示:53度飞天茅台抢购价699元/瓶、52度五粮液499元/瓶、剑南春珍藏级52度359元/瓶。多数名酒跌破出厂价。

  顿时各大酒厂一片哗然。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厂纷纷发表官方声明表示反对,以此来表达不满,一场“大讨伐”由此迅速爆发。

  “近期,有电商平台以低于出厂价的价格销售贵州茅台酒,对部分电商平台的低价销售行为,我们正通过相关部门依法维权。”11月6日,茅台集团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发布如上“敬告消费者”公告。

  时日不久,四川1919酒类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919”)成为了茅台集团“依法维权”的第一个目标。

  1919被投诉低价倾销

  “1919公司接到四川省工商管理局通知,贵州茅台向四川工商局投诉1919公司低价倾销53度飞天茅台,要求1919公司到四川省工商局接受调查。”在距离双11仅剩6个小时时,1919突然发布公告称。

  对此法治周末记者致电四川省工商局了解调查进展,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应。

  “目前该事我们已经委托四川元众律师事务所处理。我们正在积极配合工商局的调查,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1919内部一位杜姓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公司始终愿意接受国家法律的监管,依法经营。”1919在发布的公告里同时表述。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1919董事长杨陵江了解相关情况,但对方表示暂时不方便发声,并安排1919传播部赵进聪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

  “这次的定价是根据天猫的需求建议以及我们自己的成本、我们是否能通过一定的促销占领相应的市场份额等综合因素来定的。当然定价也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人家(其他酒类电商)都定699元(每瓶),而我们定999元(每瓶),肯定是卖不出去的。”赵进聪解释道。  

  而茅台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则公开表示:“电商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产品销售主体的经销商利益,以严重低于出厂价的所谓低价吸引众人眼球,为自己搏得所谓流量。产品市场价格高低,应由市场需求确定,绝非由几个并不能代表市场的电商定。”

  为此,法治周末记者试图联系茅台集团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茅台集团的回应。

  而茅台酒经销商郭超仁告诉法治周末记者:“53度飞天茅台的出厂价为819元/瓶。对厂家而言,在市场接受的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下,其肯定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经销商,同时希望以自己的力量保护这个市场的健康。”

  “目前让电商在双11这么一弄,对我们经销商影响很大。现在库存量很多,有的经销商甚至都选择了低于出厂价亏损往外卖,我这边也基本上没有销售。”经销商王昆表示。

  然而虽然遭到茅台方面的投诉,11月11日,1919仍然按约如期地参与了双11促销活动,53度飞天茅台的促销价依然是699元/瓶。

  “目前我们对厂家是不妥协的。如果厂家说不能这么做我们就不做(此次促销),这就意味着投降。一旦投降,我们是没办法给消费者交代的,这对我们的品牌会损伤很大。消费者会认为我们是不遵守承诺的,这也会使我们丢掉市场份额。”赵进聪说。

  专家称或难认定1919倾销

  那么,1919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概念上的倾销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常常我们听到的倾销和反倾销往往是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出现。在国内法中,往往表达为‘低于成本价销售’。相关法律虽然没有采用‘倾销’一词,但说‘低价倾销’也并非不可。”

  “在国内法里有3部法律都针对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有所规范,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3部法律对于‘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的界定分别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孟雁北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那么茅台以低于出厂价销售而非低于成本价销售来维权是否适当呢?

  “法律规定的成本价指的是经营者的成本价,但这个成本价一般存在很复杂的计算方法,可能也涉及商业秘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证明的。茅台集团以低于出厂价销售为由投诉,只能说是把出厂价作为成本价推算的判断因素之一。”时建中解释道。

  张保军也表示,一般情况下,经营者的成本价应该是商品的出厂价加上运费等各种成本,高于出厂价。

  “反垄断法在对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进行规范时,要求经营者具有一定市场支配地位,这时才认定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这个角度讲,1919很难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孟雁北说。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则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商品’。虽然它没有要求经营者一定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低价销售需满足‘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才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而且通常只有比较强势的经营者低于成本价销售才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孟雁北进一步说。

  孟雁北表示,从目前来看,1919只卖一天,从商业的正常判断来讲,一天的低价销售是不足以让竞争对手退出市场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不清楚1919低价销售行为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但至少能证明其不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